巴中市召开长江流域禁捕和渔民安置保障“回头看”工作
4月23日下午,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王毅主持召开“长江流域巴中段禁捕和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会,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程 秋主持了会议,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社局分管副局长、各区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区县长,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市(区县)水产渔政局具体从事禁捕和安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2019年-2020年,中央、省级下达我市渔船上岸渔民退捕资金共6930.784万元,应退捕渔船946艘(其中保护区499艘)、退捕渔民948人,目前,已经完成退捕渔船878艘,占应该退捕93%、未完成70艘属巴州区非保护区范围渔船,已经集中停靠,渔民和网具已全部上岸,正在签定补偿协议。渔民948人全部上岸,占100%。已拨付资金3718.974万元,占总额的54%。
会议指出,各级干部要讲政治。扎实抓好禁捕退捕“回头看”工作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胡春华副总理提出明确要求,再次开展退捕渔船渔民信息建档立卡工作“回头看”,这项工作不是平常工作,国家层面两次召开全国性的视频会并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来抓这项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的决心,务必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巴中市流域取缔和安置工作高质量完成。
会议要求,矛盾问题要破解。我市禁捕、退捕、安置工作涉及地域广、持续时间长、实施难度大、综合影响深等现实,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渔民信息不精准。退捕渔船和渔民相关信息不全面、不精准,逻辑性不强。比如:渔民信息中身份证编码、年龄结构、社保、低保、医保等不精准,给后期安置带来隐患。二是渔船取缔矛盾大。全市合法渔船除巴州区70只还没有完成全部取缔上岸外,其余三县一区已经全部取缔上岸,但是不合法的船(三无船)还继续停靠在河边开展间断性捕鱼,这些船又不在中央专项资金补偿范围内,该没收的没有没收、该收藏的没有收藏、该补偿的没有补偿。这些都要依靠当地政府来解决,要依法依规判定渔船性质,保证流域范围内无一只船搞捕鱼活动,确保长江生态环境不再恶化。三是渔民参保率还不高。渔民退捕安置去向涉及各类保险、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是确保退得出、稳得住、管得好的前提,要逐一核对,应保尽保。四是补偿资金兑现低。全市到位资金6930.78万元,兑现资金3718.974万元,仅占总额的54%。这是中央专项资金,这是落实总书记对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给渔民渔船上岸的生活和生产工具的补助和补偿,大家知道性质的严重程度,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判,确保渔民稳定、确保中央政策落地。
会议要求,“回头看”工作要务实推进。扎实抓好禁捕退捕“回头看”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工作实效。 万里长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按期实现长江流域全面禁捕,积极稳妥推进捕捞渔民退捕转产,是长江“十年禁渔”全局之策,这项工作涉及地域广、持续时间长,特别是牵涉我市近1000个家庭5000多人口的生计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不是平常工作,务必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巴中市流域取缔和安置工作高质量完成。二要严格质量校准,确保信息准确。各区县要成立专班,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转产创业,既不漏,又不假,既不少,以不多,应纳尽纳,渔网渔船渔民清理应上尽上,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应改尽改。对建档立卡工作中的信息和数据进行“回头看”,确保渔船渔民信息和渔民安置的全面性、准确性,不引发信访矛盾。三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分工负责。为充分发挥不同部门掌握各自主管领域信息的优势,增强信息录入管理的准确性和高效性,根据省厅实施方案“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做好渔民渔船调查摸底和禁捕安排等工作,财政部门牵头做好财政补助资金督查和使用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做好退捕渔民就业及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政策落实”的分工安排,区县农业农村、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渔船渔民基础信息管理、补助资金落实和就业社保政策落实等方面信息的填报和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做到公开公平,确保渔民稳定。四要严格档案管理,确保有据可查。各区县要增强档案管理意识,认真收集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和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信息载体,及时做好整理、归档、管理等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和记录渔船渔民退捕转产安置保障的全过程,确保资料完备、信息准确、有据可查,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五要开展精准帮扶,做到全员安置。要落实措施分户施策,精准帮扶,可转产就业,可外出务工,可就近就业,可创业,可转公益性岗位,做到退得出,稳得住,不反弹。六要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点。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财政、人社部门配合,组织开展督促指导,重点核查各地基础信息完整性、准确度和禁捕工作推进、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对发现的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要按时上报阶段性总结,圆满完成工作任务。